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延期服務指南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延期服務指南
一、事項編碼
00545217XXK75307005
二、適用范圍
法人
三、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四、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五十條: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2.《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4號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在取得選址意見書后十二個月內未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或者核準文件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核發機關提出延期申請,核發機關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未提出延期申請或者核發機關決定不予延期的,選址意見書期滿自行失效。
五、受理機構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規劃業務窗口
六、決定機構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
七、辦理條件
(一)準予批準的條件:
1.建設項目用地方式為劃撥用地的建設單位;
2.申請材料齊全、規范的。
(二)不準予批準的條件:
1.建設項目用地方式不是劃撥用地的建設單位;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
(三)其它需說明的情形:
無
八、申辦材料
申辦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延期申請表(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紙質 | 申請書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
2 |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 原件和復印件 | 1 | 紙質 | 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
3 | 3.非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申請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核原件); | 原件和復印件 | 1 | 紙質 | 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
4 | 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原件、附圖及附件。 | 原件 | 1 | 紙質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規劃業務窗口提交申辦材料。
(二)網上申報:進入河南政務服務網(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進行網上申報。
十、辦理流程
(一)申請
申請單位應按照要求,準備相關申請村料,按照許可權限,向許可機關提出許可申請。
(二)受理
許可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村料齊全、規范的,許可機關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三)審查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申請材料受理后,行政許可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對申請單位項目現場進行實地踏勘,并將審查情況和現場踏勘情況報局主管領導審批。
(四)決定
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條件的,現場核查無誤的,許可機關填寫行政許可決定審批表,經審定,依法制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延期決定書;申請材料不實、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機關做出《不予受理決定書》。
(五)送達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延期決定書或《不予受理決定書》作出后直接送達當事人或以郵寄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十一、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承諾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承諾時間不包含特殊環節時限,例如專家論證、專家評審、公示、現場踏勘等所需要的時間)。
十二、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十三、結果送達
直接送達或郵遞送達。
十四、行政救濟途徑與方式
(一)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二)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在收到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規劃業務窗口
(二)電話咨詢
0375-2692186
0375-2692109
(三)網上咨詢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一)現場監督投訴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督查科
(二)電話監督投訴
窗口:0375-2692109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0375-2692260
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監察室:0375-3967122
(三)網上監督投訴
十七、辦理地址和時間
地址: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規劃業務窗口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每周五下午內部學習,不對外辦公)
十八、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
(一)辦理進程查詢方式
1.現場查詢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大廳電子公告顯示屏或規劃業務窗口
2.電話查詢
0375-2692186
3. 網上查詢
(二)結果公開查詢方式
1.現場查詢
平頂山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五樓大廳電子公告顯示屏或規劃業務窗口
2.電話查詢
0375-2692186
3.網上查詢